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丁书苗女儿侯军霞非法经营罪获刑七年

2014年12月17日 11:10
北京市二中院对侯军霞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千万元

  据北京市二中院官方微博消息,2014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北京世纪同程投资有限公司经理侯军霞非法经营案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检察机关起诉指控侯军霞非法经营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对侯军霞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千万元。

版面编辑:林韵诗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