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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合法性再遭质疑 官民激辩

2014年12月03日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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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发布后,学界与人大代表近期呼吁废除社会抚养费;卫计委召集学者为之辩护,认为取消征收对遵守计生政策的民众不公;卫计委还解释称,社会抚养费上缴地方财政由地方政府统筹使用

  【财新网】(记者 周天)在近期《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下称条例)公开后,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等六名全国人大代表就于近日向全国人大建议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引发各界讨论。对此,12月2日,国家卫计委召集部分人口研究者,为社会抚养费辩护。

  其中,中国人口学会秘书长解振明就表示,中国取消社会抚养费时机尚未成熟。他认为,一方面,取消社会抚养费对中国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并不公平;另一方面,计划生育依然是一项基本国策,一旦缺乏配套奖惩机制,执行力将打折扣。

责任编辑:任波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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