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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房管所原所长因受贿、滥用职权获刑

2014年11月19日 12:23
近日,重庆市渝中区房屋管理局七星岗房管所原所长张某被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张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据检察日报11月19日消息,利用自己在房屋拆迁、工程承包等领域掌握的权力,收受贿赂,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在公房实施解危大修中违规增加面积、违规出租和转让公房使用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500余万元。近日,重庆市渝中区房屋管理局七星岗房管所原所长张某被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张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3月至2012年3月,张某利用其担任七星岗房管所所长的职务之便,收受陈某、徐某等6人钱财8.4万元,在房屋拆迁、工程承包方面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另外,张某在担任房管所所长期间,还同意对管辖范围内的公房实施解危大修,违规增建公房面积,违规出租和转让公房使用权,并由其所在的房管所向有关部门申办公房租约证,发放给承租户,使承租户在随后的房屋拆迁过程中顺利领取到拆迁补偿款,造成国有资产损失500余万元。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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