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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罗长国立案侦查

2014年10月27日 16:27
日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罗长国(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副书记、校长罗长国(副厅级)涉嫌受贿、贪污和挪用公款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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