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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

四中全会解读(六)行政程序法定化需注重“外部声音”

2014年10月26日 08:44
T中
如何在行政内部决策中吸收外部的声音,是未来行政程序法的关键

  【财新网】(记者 周东旭)将行政程序纳入法定化轨道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一步。行政过程中存在的机构扯皮、执法交叉、责任不明、难以问责等问题,已经非常突出。如何有效规范这些行政顽疾,程序法定化是选择之一。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其中,机构、职能、权限属于组织法内容。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分析,这意味着要推进行政法体系中比较薄弱的组织法和程序法建设,“至少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会向前走几步。”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王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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