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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全会解读(五)学者称巡回法庭级别在省高院之上或平级

2014年10月25日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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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表示,从目前最高法的司改规划和文件中,还看不出巡回法庭的级别到底怎么确定。从理论上讲,最高法巡回法庭的级别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在各省高院之上,另一种是和各省高院平级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巡回法庭这一中国人并不熟悉的概念,今后将逐渐走进百姓生活。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将设立巡回法庭。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表示,由最高法设立巡回法庭确是新提法。所谓巡回法庭,实际上是一种跨越各省份、以大区为单位的法院体系,比如华东区、东北区巡回法庭。设立巡回法庭的目的是使审判脱离地方力量的钳制,使审判超越行政区划获得相对的独立性。

  在目前中国的审级制度下,大量案件在二审法院即绝大部分的地方中级法院就审结,使得大量案件无法到达最高法院。这就造成全国司法在事实上的不统一,导致法治的割据状态。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刘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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