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光明食品原董事长王宗南被提起公诉

2014年10月08日 17:35
上海光明食品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宗南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8日被依法提起公诉
news 原图 资料图:上海光明集团原董事长王宗南。 图片来源网络

  据最高检察院网站消息,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宗南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侦查终结,2014年10月8日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王宗南在担任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价值269万余元,还伙同他人共同挪用公款1.9亿余元。(完)

版面编辑:卢玲艳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