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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局“三定方案”确定

2014年08月20日 14:00
不动产登记局包括10方面主要职责、6个处和24名工作人员。其中工作人员11人,司处领导13人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执行《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等“三定方案”。根据《规定》,不动产登记局包括10方面主要职责、6个处和24名工作人员。

  根据《规定》,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和组织指导土地调查、统计、遥感监测、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的职能部门。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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