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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试点共有产权房 方案6月底出台

2014年06月06日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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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要点是:将共有产权概念纳入经济适用房供应体系;在政府和个人产权共有模式基础上,创新性地将政府和企业、企业和个人等产权共有模式引入安居型商品房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深圳共有产权试点方案将于6月底推出。

  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试点方案主要制订者陈蔼贫6月5日向财新记者透露了上述信息。目前该试点方案基本成型,不日将呈报广东省批复。

  所谓共有产权住房,即指政府和被保障对象家庭共同拥有产权的房屋。具体来说,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配售时,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责任编辑:任波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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