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甘肃高院指定法院受理兰州居民诉水厂案

2014年04月25日 21:14
T中
兰州居民徐子琦称:他们于4月23日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投诉兰州中院拒绝受理案件,两天后兰州中院指引其前往当地城关区法院办理手续

  【财新网】(记者 王婧)4月2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指定城关区法院受理兰州市居民温军、刘庆员、王玮、火东兵、徐子琦等五人起诉当地自来水厂的案件。(参见:“兰州五居民起诉当地自来水公司”)

  “目前尚未知道是否会立案,但总算是有法院可以审理此案了。”徐子琦称。此前,兰州中院立案庭曾表示,公民个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故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参见:“兰州中院拒绝受理五居民诉水厂案”)

  徐子琦称,由于此前兰州中院拒绝受理此案,他们于4月23日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投诉。

责任编辑:贺信
版面编辑:邵超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广东梅大高速塌方死亡增至48人,现场搜救充满焦糊味

分析|天齐锂业如何从“盈利王”变“亏损王”?

显影|为娃赴港求学的中产妈妈

拼多多竞业限制争议|特稿精选

余雷意外身故 “债圈隐形大哥”何以悲剧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