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劳务派遣将享同等社保 人数不得超一成

2014年01月27日 13:45
T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再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下称《规定》),明确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数量不得超过总量的10%,从保险福利待遇上进一步实现同工同酬

  【财新网】(实习记者 霍冰一)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高、与正式员工同工不同酬、福利待遇难保障等问题一直长期存在。2012年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全面收紧了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适用。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再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下称《规定》),明确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数量不得超过总量的10%,从保险福利待遇上进一步实现同工同酬。

  该规定将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主要对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法律责任以及用工比例调整过渡期等作了具体规定。

责任编辑:张进
版面编辑:王玲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广东一高速公路凌晨塌陷已致24死30伤 有一家五口失联

人事观察|广东高官再进京 王瑞军履新中央统战部

揭开“不老药”面纱|特稿精选

“天上人间”老板覃辉在美认罪 被控隐名参与政治捐献

处置问题险企|特稿精选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