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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原法制办主任武志忠一审被判无期

2013年12月19日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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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武志忠,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等五宗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武志忠,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等五宗罪,12月18日被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武志忠,1951年7月生,蒙古族。任内蒙古自治政府法制办主任前,武志忠曾长期在内蒙古法院系统工作,历任包头中级法院院长、内蒙古高级法院常务副院长,有大法官头衔。

  2011年7月,武志忠从法制办主任的位置上退居二线。2012年4月,武志忠即被内蒙检察院反贪局逮捕。

责任编辑:秦旭东
版面编辑:王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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