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财新通行证
政经

民政部刊文解读社会组织与国家治理

2013年12月11日 16:47
T中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王建军表示,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要把政府的“他治”、市场主体的“自治”、社会组织的“互治”结合,共同达成“善治”目标

  【财新网】(记者 周天12月11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王建军在该部官网刊文指出,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国家治理”概念,确立了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主体地位,这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和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是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的主管部门。王建军指出,民政部将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实行直接登记与双重负责相结合,并探索现有的行业协会、商会等去行政化,限期与行政机关脱钩。

  提升国家治理 社会组织不可或缺

登录 后获取已订阅的阅读权限
财新通会员
可畅读全文
订阅/会员升级
您正在阅读
民政部刊文解读社会组织与国家治理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恭喜 购买成功
有效期:-
您可在 个人中心 - 我的权限 - 单篇 找到购买的文章
您正在阅读
民政部刊文解读社会组织与国家治理

0  购买单篇 继续阅读

限时优惠,共可读 1 篇相关稿件

我已订阅,切换账号登录
您已经购买了 次单篇文章
订阅后阅读更优惠
日更新文章超50篇 每篇文章不到5分钱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陆婉奇

相关阅读

社会组织合法性应与登记切割

2012年05月02日APP打开

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政策路径

2012年05月02日APP打开

松绑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2012年04月27日APP打开

广东社会组织松绑

2011年12月09日APP打开

民政部长谈如何激活社会组织

2013年12月05日APP打开

宋晓梧:地方政府应向社会组织放权

2013年10月24日APP打开

北京顺义受虐女童获民间组织救助

2013年08月29日APP打开

4月起北京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2013年03月29日APP打开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中日友好医院“术中离场”当事人自辩 回顾手术经过等争议

2025年04月29日

西班牙、葡萄牙突发罕见大规模停电

2025年04月29日

美国科研环境动荡 香港高校冀趁机吸纳海外人才

2025年04月29日

巴西农产品出口中国迎黄金期 物流效率成关键

2025年04月29日

机器人产业链表现仍强势 美护板块或受益于业绩盘中拉升|今日热点

2025年04月29日
财新移动
发表评论得积分
收藏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App 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