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9月23日消息,截至今年(2013年)底,我国30多万所中小学均将配置“挂牌”责任督学,他们将承担起监督、指导的责任,对学校的招生、管理、课程设置、师德建设以及学生减负等问题进行经常性督导。
教育部督导办主任何秀超23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根据办法,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从在职和退休的、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教职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的责任督学。责任督学对每所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督导结束后要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