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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建立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3年09月10日 14:57
由民政部牵头的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2013〕97号

  民政部:

  你部《关于报送〈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代拟稿)〉的请示》(民发〔2013〕1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民政部牵头的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201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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