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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薄熙来案:反腐没有例外

2013年08月24日 12:44
对薄熙来一案提起公诉再次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谁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7月26日《人民日报》头版发表评薄熙来案文章:法治没特区反腐没例外。全文如下:

  7月25日,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已经依法提起公诉。这体现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和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这一案件自案发以来,影响非常恶劣,各界高度关注。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薄熙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对这一案件的公诉,充分体现了重事实、讲法治的精神,有力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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