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广东拟允许宅基地在镇域范围内流转

2013年08月06日 13:20
T中
《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送审稿公布,农民一户一宅之外的农村房屋,均可进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宅基地流转将不再局限于转户农民,流转范围不再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

  【财新网】(记者 李雪娜 汪苏)名下一户一宅之外的农村房屋,可以在镇域范围内实现流转。这是广东省计划在农村推动的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新举措。8月5日,广东省法制办公布《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送审稿)》(下称《办法》),明确上述内容。

  和半年前当地公布的《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相比,此次公布的《办法》继续给农村宅基地流转松绑。当时《规划》要求,村集体内土地流转仅限于农民户口调离原乡镇之后才能进行。按中国现行政策,城市人口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转让宅基地,只能在本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

责任编辑:贺信
版面编辑:刘亚男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最新财新周刊|体检标准争议再起

“余雷们”搭建的城投债灰色网络|特稿精选

【周末深阅读】新一轮“301调查”剑指中国造船业

专栏|钱理群:我们为何选择养老院

向天空要GDP|特稿精选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