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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

中国加速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

2013年04月19日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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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要求,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应在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同时,地方各级食药监管机构,以地方管理为主,不实行垂直管理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作为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要一环,新组建的国家食药总局的“三定”(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规定已于3月底前完成。国务院近日要求,各地应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年底前完成体制调整,但不实行垂直管理体制。

  4月1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省、市、县三级食药监管机构改革,原则上分别于2013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陆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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