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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暂规定养老金投资收益不归个人

2013年03月29日 14:18
T中
在具体的养老金投资运营分配办法出台前,广东将投资运营收益全额计入滚存结余基金

  【财新网】(记者 蓝方)广东养老金入市已有一年,其投资收益分配也有了暂行方案:投资收益全额计入滚存结余基金,而不对应计入个人账户。

  2013年3月29日,《广州日报》等广东官方媒体披露了《省政府关于社保基金2011年度决算和2012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及有关调研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部分内容。《报告》对广东省2012年交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的1000亿养老金的收益分配做出安排。

  此前在2012年3月19日,广东省政府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就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存资金中的1000亿元人民币进行投资运营,资金分批到位,委托投资期限暂定两年。

责任编辑:宫靖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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