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国务院: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十元左右

2013年02月20日 21:32
T中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要求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健全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是社会关注的医改重点之一。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各地要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十元左右。

  《意见》全文6700余字,内容包括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加强基本药物使用和监管、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等。

  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方面,《意见》提出,要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原则上,由中标生产企业自行委托药品批发企业配送或直接配送基本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林韵诗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