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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就新《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答问

2013年02月19日 08:52
进一步界定了粉煤灰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概念,提出了综合管理的要求和鼓励扶持重点,并明确了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

  据中国政府网站2月18日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个部门以联合令形式发布了新修订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界定了粉煤灰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概念,提出了综合管理的要求和鼓励扶持重点,并明确了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有关情况。

  答:1994年原国家经贸委、原电力部、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实施了《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确立了坚持“以用为主”的指导思想,对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在投资政策、建设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实行减免税优惠政策支持。原《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以来,在国家产业政策引导和相关优惠政策以及科技创新资金的扶持下,极大推动了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事业的发展,综合利用率由1994年的35%提高到2011年的68%。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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