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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律师案”原案宣判 被告人律师终获自由

2013年02月07日 12:02
T中
北海中级法院判决认为,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五名被告所涉故意伤害罪不成立。同日,最后一名辩护律师杨在新被“解除取保候审”,“北海律师案”终止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2月6日,广西北海市中级法院对引发“北海律师妨害作证案”原案做出一审判决,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判决五名被告被诉的故意伤害罪不成立。同日,该案被告原辩护律师杨在新被“解除取保候审”,该案宣告终止。

  “北海律师案”乃由北海一起“杀人抛尸案”引发。2009年11月14日,北海人黄焕海与该案多名被告因琐事在街头发生冲突,然后被拦截、殴打。当晚,黄突然“失踪”。数日后,黄被发现尸浮海面,经法医鉴定,黄焕海因“脑颅重度损伤死亡”。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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