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志毅)2013年1月8日,环保部在官方网站挂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称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开工。环保部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处罚款20万元。
该行政处罚决定全称《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违反环评制度案)》,落款时间显示,该文件实际发布时间为2013年1月5日。决定书称,引汉济渭工程于2009年8月开工建设,2012年9月,环保部告知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批先建的违法事实,并表示拟作出处罚决定。
【财新网】(实习记者 刘志毅)2013年1月8日,环保部在官方网站挂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称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开工。环保部责令其停止建设,并处罚款20万元。
该行政处罚决定全称《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违反环评制度案)》,落款时间显示,该文件实际发布时间为2013年1月5日。决定书称,引汉济渭工程于2009年8月开工建设,2012年9月,环保部告知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批先建的违法事实,并表示拟作出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宫靖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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