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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被控受贿4748万

2012年09月21日 17:35
吴志明巨额受贿案21日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新华社9月21日消息,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巨额受贿案21日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检察机关指控,吴志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累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748万余元。

  经查,2002年至2011年,吴志明在先后担任南昌市西湖区区长、南昌市青山湖区区委书记、南昌市政府市长助理、南昌市委政法委书记和江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期间,先后41次收受他人贿赂,并在工程项目、人事调动、干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据此,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吴志明提起公诉。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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