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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红十字会善款不得列支在编人员经费

2012年07月31日 11:28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红十字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职能职责

  据中国红十字会网站7月31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红十字会的性质、地位、作用和职能职责,是指导新时期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意见》指出,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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