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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见义勇为家庭优先给予住房安排‎

2012年07月26日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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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住房等作出规定,并明确抚恤补助政策

  【财新网】(实习记者 石英杰)7月26日,民政部在其网站公布《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住房等作出规定,并明确相关抚恤补助政策。

  基本生活方面,《意见》提出,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做到应保尽保。对致孤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体系,按照相关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医疗、就业方面,《意见》提出,医疗机构要建立见义勇为人员绿色通道,并通过适当医疗费用减免、城乡医疗救助等方式,帮助长期医疗费用负担较重者;对就业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只要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应优先援助。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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