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学者建言审查地方计生法规合法性

2012年07月13日 12:15
T中
各地计生法规对生育权的限制五花八门,有违《人口和计生法》立法精神,建议由全国人大实施合法性审查

  【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在中国,不同地方夫妻申请生育二胎的条件并不相同。这是因为,作为国家法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对公民的生育数量做出具体限制。公民生育二胎的条件,是由各省的地方性条例规定。

  对此,北大法学院教授湛中乐指出,生育权是基本人权,核心是生育选择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生育和生育孩子的数量。各地人大对公民生育权设定的限制有违《人口和计生法》立法精神,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实施合法性审查。

  目前,中国大多数省份的人口和计生法规都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一方因公致伤、一胎为病残儿等情况下,夫妻可申请生育二胎。这实际上已对公民生育权有了明确的限制,其本质是限制生育,尤其是生育二胎。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汪苏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