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在中国,不同地方夫妻申请生育二胎的条件并不相同。这是因为,作为国家法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对公民的生育数量做出具体限制。公民生育二胎的条件,是由各省的地方性条例规定。
对此,北大法学院教授湛中乐指出,生育权是基本人权,核心是生育选择权,公民有权决定是否生育和生育孩子的数量。各地人大对公民生育权设定的限制有违《人口和计生法》立法精神,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实施合法性审查。
目前,中国大多数省份的人口和计生法规都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一方因公致伤、一胎为病残儿等情况下,夫妻可申请生育二胎。这实际上已对公民生育权有了明确的限制,其本质是限制生育,尤其是生育二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