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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艾滋器官错植案 九名涉及医生暂不惩处

2012年06月28日 19:22
T中
未来若病人出现后遗症或感染艾滋,将再开惩戒委员会审议

  【财新网】(特派台北记者 唐家婕)2011年爆发的台大医师误植艾滋器官事件,台北市卫生局6月28日召开记者会,说明医师惩戒委员会已经针对本案九名医师作出“暂不惩处”的决议。惩戒委员会认为,医师并未达到“有业务上重大或重复发生过失行为及病人受到重大伤害”标准。

  卫生局强调,虽然初步决议不惩处,但未来如果发现病人因此感染艾滋病,或司法调查发现新事证,将再召开惩戒委员会审议。而为了避免同样的错误再次发生,卫生局也将在7月开始的医院督导考核中,将器官捐赠移植列为督考重点。

责任编辑:黄山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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