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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提高开办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

2012年06月26日 17:36
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对取得许可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包括将注册资本要求由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提高到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

  据新华社6月26日消息,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并提高了开办劳务派遣公司的准入门槛。同时,强化对劳务派遣公司的有效监管。

  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作草案说明时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从事劳务派遣的单位增长较快。一些劳务派遣单位经营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侵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于劳务派遣单位准入门槛低,承担责任能力差,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难以获得有效赔偿。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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