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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须全程录像

2012年06月26日 16:59
T中
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应严格保密,评审委员应上交手机或相关电子设备

  【财新网】(记者 李永春)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政府采购的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严格保密。同时,省级以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要全程录像并存档。

  该通知强调,为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确保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在采购结果确定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委员会名单负有保密责任。

  这份文件规定,今后,省级以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要对评审工作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应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以便事后核查。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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