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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居民阶梯电价将正式实施

2012年06月12日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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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个省份已召开听证会;国家发改委称,各地普遍表示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适当调高第一档电量标准,对于家庭人口差异问题,各地将进一步细化方案,通过分表计量等方式酌情解决

  【财新网】(记者 李雨谦)6月12日,国家发改委表示,随着居民阶梯电价听证程序结束,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将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但发改委并没有透露具体实施的时间。

  国家发改委原定今年下半年推行阶梯电价改革。5月上旬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份先后就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召开听证会,各地都对各自方案提出不少意见。此前,江西、江苏、河南等省原定6月1日就开始实施阶梯电价改革方案,但目前已经推迟。

  湖南省物价局人士今天向财新记者透露,初定7月1日起实施阶梯电价。

责任编辑:朱长征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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