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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用三个月专项打击“新闻敲诈”

2012年05月04日 13:43
打击“假记者”敲诈勒索,打击真记者接收“红包”、搞“有偿新闻”,专项行动自5月15日至8月15日

  据新华5月3日消息,为打击真假记者以“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等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5月15日至8月15日在全国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治理有偿新闻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打击范围包括:打击“假记者”敲诈勒索,打击真记者接收“红包”、搞“有偿新闻”等。

  通知要求,报刊出版单位要坚决清退存在不良行为的采编人员,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及时检查本单位及采编人员是否存在向采访、报道对象索要钱物等问题;采编人员是否存在接受采访、报道对象或公关公司的礼金、有价证券等问题;新闻记者是否创办或参股文化传播类、广告类、公关类公司,是否在文化传播类、广告类、公关类公司或社会中介组织兼职取酬;是否存在以新闻报道形式刊载广告问题;是否存在因刊载正面新闻报道或不予曝光负面新闻而向采访、报道对象收费问题;是否存在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未分离问题,是否完全做到采编和经营人员分离、业务分离和部门分离;采编人员是否参与广告、发行等经营业务。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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