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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开网店售假要承担法律责任

2012年05月02日 15:42
随着网络交易的兴起,开设网店的从业人员越来越多,网络售假违法犯罪行为日渐突出

  据新华社5月2日消息 福建一名被告人在“淘宝网”上开设网店,销售假冒“匡威”品牌鞋、袜,金额67万余元,近日福州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福州市中级法院民三庭法官提醒说,随着网络交易的兴起,开设网店的从业人员越来越多,网络售假违法犯罪行为日渐突出,不少从业者对网络售假的法律后果没有清醒的认识,贪图一时“来钱快”,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这种法律风险应当警惕。

版面编辑:苏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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