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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暂停新建经济适用房

2012年03月06日 16:24
今后广东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为主体,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将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

  据新华社3月6日消息,广东大力推进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根据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今后广东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为主体,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将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鼓励各地发展小户型公租房,将逐步对现有的廉租房、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并轨”管理,只租不售。

  根据这一方案,到“十二五”期末,广东省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将达到20%左右。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鼓励以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单位自筹、开发项目配建、产业园区集中配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等多种创新建设模式完成建设目标。

版面编辑:陈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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