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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室内禁烟 党政机关是难点

2012年02月22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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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对“室内全面无烟”的规定开了全国先河,但是因为禁烟范围广,因此在执法上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箐丰)哈尔滨《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下称《条例》)将于5月31日生效。哈尔滨届时将成为国内首个实行室内全面禁烟的城市。在对这项立法表示肯定的同时,烟草防控专家也指出,《条例》的实施还将面临挑战,实施前还需要做大量准备工作。

  无烟草青少年运动作为一家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为《条例》制定做了大量工作,曾参与《条例》草案的研拟和修订,并为控烟法规的媒体传播提供培训。无烟草青少年运动高级法律顾问于秀艳表示,《条例》对二手烟的定义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的科学定义,《条例》没有像国内其他一些城市的地方立法那样,使用“银行的营业区域”“政府的办事大厅”等词汇,直接使用“室内场所”字样定义禁止吸烟的场所,实现了对包括办公区域内的全部室内工作区域的禁烟,规定简单明确,执法标准清晰,贯彻了“全面无烟”的精神,值得肯定。于秀艳指出,《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机关和社会团体”的室内场所禁烟,真正实现了100%的室内禁烟。

责任编辑:任波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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