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河南出台办法奖励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人

2012年02月21日 15:25
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少于100元;按案件货值的3%至5%给予奖励

  据新华社2月21日消息,河南省政府日前发布的《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将根据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的程度,按照一定比例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低不少于100元。

  《办法》中强调“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员,按奖励比例上限给予奖励”;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有关部门审批,额度可不受上述限制。

版面编辑:陈琦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