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肖建华:检察院不宜成为公益诉讼主角

2012年02月20日 16:40
T中
为激活部分休眠案件,作为对其它起诉主体的补充,可以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然而,具体程序规定尚待完善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对于争议颇多的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肖建华认为,为激活部分休眠案件,作为对其它起诉主体的补充,可以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然而,具体程序规定尚需完善。

  在2月19日的公益诉讼研讨会上,肖建华表示,当前的公益诉讼案件,一般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涉及公共利益的普通诉讼案件。由于同时直接涉及部分公民或组织的私人利益,根据现有的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程序,这些案件相对容易被提起。例如黄乃海诉江苏省物价局等要求查处南京机场高速违法收费案。

责任编辑:秦旭东
版面编辑:林飞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最新财新周刊|无纺布袋的“环保错觉”

铜价时隔两年站上1万美元关口 是否脱离基本面?

专栏|印度经济被高估了吗?(附视频)

宝马计划对沈阳生产基地增加200亿元投资

岚图发布出海战略 力争2030年海外累计销量突破50万辆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