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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出台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意见

2012年01月10日 18:26
对于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中具有非法违法生产、贪污贿赂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关联性等14种情形原则上不得适用缓刑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1月10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中具有非法违法生产、贪污贿赂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关联性等14种情形原则上不得适用缓刑。以下是《意见》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

  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版面编辑:李禹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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