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近日,浙江金华市出台《市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从2011年12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金华市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回农村。
所谓“非转农”,是指把非农村户口转成农村户口。据上述《实施办法》,原属金华市区农业户口的1995年及以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申请“非转农”时,若户籍在金华市区,且未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录用,未享受城镇居民房改政策,只须备齐申请表、毕业证明、就业情况证明等申请材料,就可通过村或到街道办理“非转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