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崔筝)最新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中,国务院对公众近期极为关注的“蓝天”问题,提出了新目标:2015年,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要达80%。
城市空气达到二级标准以上,意指该城市全年好于II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2天。目前,空气质量评价范围覆盖全国113个重点城市,而“十二五”期间,空气环境质量评价范围将扩大至到333个全国地级以上城市。
同日召开的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上,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指出,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确保的公共服务。要努力不欠新帐、多还旧账,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应修订并发布更加严格的空气质量标准,抓紧做好增加PM2.5监测指标的准备,鼓励各地分期实施,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