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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家环保组织吁请允许公众参与环境监测

2011年12月19日 15:39
T中
建议国务院进一步修改2009年公布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并让诸如公众自测PM2.5等环境行为合法化

  【财新网】(记者 崔筝)12月19日,国内21家环保组织联合致信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环境保护部,建议进一步修改2009年公布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删除其中不利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监测的条款,并增加保障公众环境信息知情权的内容。

  近一段时间,北京、上海等地接连的灰霾天气引起公众对大气环境监测信息的关注。环保部11月16日公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把PM2.5纳入了标准中,但实施日期为2016年。民间对官方尽快监测并公布灰霾主因细颗粒物(PM2.5)监测数据的呼声很高。

责任编辑:宫靖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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