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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全国仅广东盲人可参加自考

2011年10月14日 14:44
T中
公益组织建议全国自考委制定关于保障盲人参加自考的业务规范,以便各省市自考委和自考办明确认可盲人自考报名资格、并提供业务指南,协助盲人无障碍地参加自考。

  【财新网】(记者 周凯莉)10月14日上午10时,第28个“国家盲人节”前一天, 一封致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下称全国自考委)“关于制定保障盲人参加自学考试的业务规范” 的建议信从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寄出。

  此前,广西一名二级视力残疾人章安(化名)耗时一周,致电全国31个省级自考委员会,就盲人是否能报名参加自考,以及考试是否为盲人提供电子试卷等问题进行了调研。

  就获取的16个省市自考委或自考办的答复中,仅广东省明确表示盲人可以参加自考,其他省市均表示没有为盲人提供考试的先例,无法确定盲人是否可以参加自考。在有无“人声读卷(口头答题)或电子试卷(电脑读屏)”的调查项中,除广东省表示(广州)应该有之外,其他省市均表示没有。

责任编辑:秦旭东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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