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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帽子”第一案宣判 汪建中获刑七年

记者 罗洁琪
2011年08月03日 19:56
法院判决认定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2亿余元

  【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昔日“股市黑嘴”汪建中案8月3日一审宣判: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2亿余元。

                                           汪建中一审宣判图 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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