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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管理局权限将收缩 土地使用权受严控

2011年06月24日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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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中特区的前海,“基本法”三审修订稿收回其诸多自主权,前海管理局权限仅在经济领域

  【财新网】(记者 王嘉鹏)被称为深圳前海“基本法”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近日做出多项修改,前海管理局的权限收缩,调整后只负责经济建设领域,修订案有望下周经深圳市人大审议通过。

  据《深圳商报》报道,在该条例最新的三审稿中,前海管理局的职能由“经济、社会和环境事务的管理”更改为只负责经济建设领域,其他职能则仍由市政府部门或辖区政府承担,前海管理局只负责协调工作。

  前海管理局在今年1月10日揭牌成立,深圳市和前海管理局此前在前海的发展规划等文件中确认,前海已获得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的管理权限,在项目审批等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而条例二审稿中则规定,如经前海管理局申请并获市人大、市政府批准,深圳市行政规章可以不适用于前海,而这一条款在三审稿中被删除。

责任编辑:毕爱芳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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