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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群租第一案一审宣判

2011年06月07日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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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屋的业主及承租中介被判赔偿楼下业主经济损失5万元。原告表示不服判决,将提起上诉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日前,业主因群租房屋而被告上法庭的“京城群租第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宣判,楼上业主及中介赔偿楼下业主5万元。

  据《新京报》报道,2009年4月,家住海淀区世纪城时雨园小区的许某发现自家卫生间下水管已经破损,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室内。她认为这是因为楼上群租户太多,使用下水道不当,造成管道堵塞、下端破裂,给自家造成了损失。

  据了解,楼上的业主王某将自己的168平米三居室,分割成了9个小房间对外出租。因此,许某起诉王某及承租其房屋的中介,索赔损失24万元,并要求王某将群租房拆除,恢复原样。

责任编辑:王以超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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