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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障者考公务员遭歧视 七百余人要求人社部履行法定义务

2011年05月13日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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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残障人就业条例》,行政机关和其他用人单位都必须招录1.5%的残障人,但目前残障人公务员比例远低于法定要求,残障人在报考国家公务员时遭遇限制和排斥

  【财新网】(记者 蓝方)5月15日的“全国助残日”即将到来,数百残障人呼吁应给予残障人士报考国家公务员应有的权利。

  2011年5月12日,因残障人公务员比例远低于法定要求,763名残障人致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社部”),建议行政机关带头履行法定义务,招录不少于1.5%的残障人。

  这封建议信由深圳残障人杨仁良、郑州残障人王金雷、北京残障人牧歌(网名)、上海残障人永清(化名)等四人共同发起。他们在求职、就业等方面,都遭受过不同程度的歧视。

责任编辑:任波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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