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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产假有望达到14周

2011年03月08日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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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规定产假为90天;全总建议新修订的规定与国际接轨,并对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予以明确

  【财新网】(记者 许菁)近日,现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修订工作已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其中女性产假有望达到14周。

  3月7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工会女职工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全总女职工部部长丁大建介绍,此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产假为90天,现在根据国际惯例,女性的产假是14周,全总建议在新修订的规定里面与国际接轨,并对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予以明确。

  全国政协委员、全总副主席张世平表示,现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制定已有二十多年,一些内容和现实已不相符,新的修改计划将明确女职工禁忌劳动的范围,同时,女职工妇科病检查也将常规化。

责任编辑:王以超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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