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政经

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办法出台

2009年12月23日 11:52
T中
自2010年1月1日起,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财新网】(记者 兰方 胡雅君)2009年12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将实施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该文件名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曾在2009年2月5日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彼时一同接受公众“审议”的,还有《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称人保部)官员在公开场合多次表示,两个“办法”必将在年内出台,但因为经济形势不明朗、担心新制度将增加企业负担而一再推迟出台。


版面编辑:运维组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郭文贵办公室主任认罪 承认电汇欺诈和洗钱

纳瓦利内生前狱所官员遭美方制裁 普京是否直接涉入仍有争论

堵路阻挠环保督察 呼和浩特对两村民采取强制措施

港股九连升 外资因何转乐观?

人事观察|公安厅长“入常” 安徽钱三雄履新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